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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膺第一届
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作者:马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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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7日上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中央文明委在会上授予一批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典型荣誉称号,我校喜获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涂荣副校长代表学校作为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获奖代表参加表彰大会,与600多名代表一起,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亲切接见。我校是福建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
    据悉,全国共494个学校被授予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其中高校39个。全国文明校园由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组织评选表彰,是评价一所学校的综合型荣誉称号,也是衡量一所学校整体实力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目前我国精神文明建设评比学校领域中的最高荣誉。
    近年来,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对照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标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点在领导班子、思政教育、活动阵地、教师队伍、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等六个方面,加强组织领导,立足常态长效,着力改革创新,扎实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15年2月,学校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此次学校又荣获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这是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积极创新、奋发作为的又一丰硕成果,是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校师生的光荣与骄傲,将为学校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宣传部(文明办、新闻中心) 马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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